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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文: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简单关停养殖场

时期:2017-08-29 16:20:42 点击数:

3月28-29日,农业部副部长于康震在江苏南京召开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山东、安徽等6个畜牧大省畜牧部门介绍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的主要措施、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

于康震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实现保供给和保生态双赢。

 

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作为、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问题。

二要统筹兼顾,既要旗帜鲜明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又要坚定不移发展生产保供给,防止盲目扩大禁养区、简单关停养殖场。

三要强化责任,建立健全畜禽粪污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

五要完善政策,在落实好中央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各级农牧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力争在用地、用电、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可以看出,粪污处理与保障猪肉供应都很重要!特别是在2015年猪场大范围拆迁以来造成2016年生猪供应紧缺,猪价大幅上涨。这种情况之后,相关部门也开始强调不能盲目禁养,不能一刀切,而是应该不同地区制定不同的规划,以达到环保与生猪养殖的协同发展。

特别是,对于做好粪污处理,不能全部都推给猪场来完成。对于大部分猪场来说,在意识上、资金上、技术上、资源上都相当缺乏,并不具备独立完成粪污处理的能力。如果粪污处理全部交给猪场自己去完成,那么全国至少一半以上的猪场都会被关停。因此,对于粪污处理来说,应该是政府牵头,各个环节的企业共同参与。

比如3月底,农业部发布了《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中就表示,要充分发挥失常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在污染治理中的引导作用,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的方针,调动农民和企业的参与积极性、全过程推动污染治理。

因此,为了探索出可以真正解决粪污处理的模式,农业部选择了江苏太湖、云南洱海、安徽巢湖、湖北三峡库区等南方水网密集的流域和重要水源地开展综合治理试点,通过这些地区来探索出一条可以在全国复制的处理模式。

 

根据国内三种不同养猪模式,粪污处理都需要什么设备?

种养一体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前处理设施、厌氧消化设施、生物延期利用设施、厌氧消化剩余物利用设施、其他附属设施。

其中前处理设施包括:集水池、调配池、原料预处理房,

配备响应的预处理设施设备:厌氧消化设施包括:厌氧反应器基础,厌氧反应器,配备相应的厌氧反应附属设备;

生物燃气利用设施包括:贮气柜基础,贮气柜,锅炉房,净化间,

配备响应的燃气利用设备:厌氧消化剩余物利用设施包括:沼液暂存池,配备沼液输送,转运设备等;其他附属设备包括:管理房与配电房,道路,绿化,配备电器、照明,避雷等设备

这种方式一般为有条件进行种养一体化的养殖项目,比如正大、正邦等企业的百万头生猪养殖项目。

三改两分再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进行干清粪系统改造,主要包括清粪沟改造,配备感情分利用设备和粪便收集输送设备等;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配备固液分离设施;

建设固体粪便好氧堆肥设施,主要包括:粪便暂存池、原辅料贮存车间、堆肥车间、堆肥槽、后腐熟车间,配备相应的堆肥处理设备和转运设备等;

建设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主要包括:集污池、氧化塘、配备污水输送设备

这种比较适合规模化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分散养殖区,粪污集中处理

建设养殖单元粪污暂存转运设施,主要包括,养殖污水暂存池、畜禽粪便暂存池、配备粪污转运设备;

建设粪便无害化对废水处理设施,主要包括:辅料堆放场,堆肥槽,后熟车间,有机肥加工车间,配备无害化处理相应设备,

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包括:集水池,酸化调节池,生物处理罐,

配备污水处理利用及生物燃气利用设备:建设处理后污水场内贮存利用设施,包括:污水贮存池,污水配输管道,

配备响应的输送和转运设备:进行其他配套及设施建设,主要包括:配电,控制管理系统。

这种模式一般指的是养殖比较分散的地区,适合第三方来去不同猪场收集粪污,再进行集中处理。

所需的资金通过中央、地方和社会多渠道筹措,通过政策引导、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积极吸引各类资金参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整理 潍坊康达特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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